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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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1-20

各二级学院团委、团支部:

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,提高青年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,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“三会两制一课”实施细则(试行)》有关要求,经校团委研究,决定开展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开展时间

2026年1月21日-3月15日

二、参加范围

全体共青团员(含2025年新发展团员)

三、组织形式

根据团支部组织设置和团员人数,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,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同步开展。详见附件1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强化组织落实。各学院团委应充分重视,以此为契机系统开展团员纪律教育,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明确时间节点与步骤方法,确保要求落到实处。

2.做好会前培训。各学院团委应在组织生活会前,通过解读通知、模拟开展等方式,对各团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,明确会议要求与注意事项,增强政治性与规范性,确保会议取得实效。

3.落实下沉指导。各学院团委要引导学院辅导员深入团支部,加强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,注意不可“唯分数、唯票数、走过场”等。要掌握情况、进行点评,做好指导赋能,并借此了解团员思想动态,加强联系管理与关怀服务。

4.严肃会议作风。组织生活会须力戒形式主义,突出团员主体作用,结合实际组织学习。严禁强制打卡、摆拍作秀,不得硬性要求团支部制作征求意见表等材料,或强制团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,防止出现“低级红”“高级黑”。

请各团支部于3月20日前,将《附件5大学生团员先进性评价表》纸质版及《附件6团支部改进措施备案汇总表》电子版统一汇总至学院团委。组织生活会与团员教育评议须同步做好“智慧团建”系统相关记录。

附件1 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组织形式

附件2 团员教育评议基本参考标准

附件3 XX支部团员教育评议测评表

附件4 大学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

附件5 大学生团员先进性评价表

附件6 团支部改进措施备案汇总表

共青团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

2026年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