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团委:
为深入推动我校“我为同学做实事”项目走深、走实,充分展现各级学生会组织服务同学的实际成效,集中展示服务同学的优秀成果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校团委决定开展2026年“我为同学做实事”项目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全校各级学生会、研究生会牵头实施的服务项目
二、项目类别
重点围绕思想引领、学业促进、就业创业、社会实践、心理健康、助困帮扶、校园治理、文化体育、社会交往、胜任能力等领域,推荐具有代表性、实效性的服务项目。
三、评选标准
1.服务实效:项目是否切实解决同学实际需求,受益面广,同学满意度高。
2.创新性:项目设计、实施方式或载体是否有创新。
3.可持续性:项目是否具有可持续运作机制或推广价值。
4.影响力:项目是否形成一定品牌效应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媒体报道、表彰。
四、评选流程
1.项目推荐(即日起—3月11日)
各级学生会、研究生会按要求填写附件1-3,并提交各级团委(团总支)审核,申报材料可另附图片、视频、新闻报道等支撑材料(图片不超过5张,视频不超过3分钟)。
2.评审与公示(3月中旬)
学校组织评审,确定优秀项目名单,并进行公示。
3.表彰与宣传(3月下旬)
颁发证书,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用于项目深化。在校级平台进行宣传推广,同时择优推荐至福建省学联参与展示交流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请各二级学院团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精心组织遴选,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学生会(研究生会)的指导,挖掘选树一批服务同学的优秀品牌项目,切实提升组织服务力与影响力。
2.认真审核,重点推荐。请各二级学院团委按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,确保内容真实、数据准确,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个项目,于3月11日(星期三)前将相关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校学生会邮箱:xmutxxsh@163.com,文件统一命名为“**学院+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报送”。
附件:1.“我为同学做实事”项目申报表
附件:2.“我为同学做实事”项目汇总表
附件:3.“我为同学做实事”项目申报材料
共青团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
2026年1月15日